为了确保“平安校园”创建目标如期完成,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现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总体工作,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指导工作,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协调组、材料组、宣传组和资料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全面掌握创建工作开展动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综合性材料、文件、会议的起草工作;做好各类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有关精神和要求的宣传工作,做好各类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简报的编辑、送审和报送工作;同时做好“平安校园”创建专题网页的布局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与各部门联络人按时提交有关平安创建资料。
1.每个工作组排在第1位的人员,为该组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承担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确保承担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人,负责所承担创建指标任务的安排、落实和督办。
3.各部门确定的联络人为具体工作承办人和创建资料上报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学院创建办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本部门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有效高质量的上报有关创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