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平安校园创建

  >

创建工作资料

  >

正文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办工作人员分工及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1日       编辑:张涛       供稿人:匿名       浏览: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为了确保“平安校园”创建目标如期完成,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现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总负责人:何汉力 王国林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总体工作,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指导工作,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协调组、材料组、宣传组和资料组。

1. 协调组:

李永济 李承涛 张志良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全面掌握创建工作开展动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2.材料组:

李承涛 张 矛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综合性材料、文件、会议的起草工作;做好各类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宣传组:

张 涛 郭 宁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有关精神和要求的宣传工作,做好各类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简报的编辑、送审和报送工作;同时做好“平安校园”创建专题网页的布局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4.资料组:

张志良 赵 琦 郭 宁

工作职责: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与各部门联络人按时提交有关平安创建资料。

二、有关要求

1.每个工作组排在第1位的人员,为该组工作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承担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确保承担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人,负责所承担创建指标任务的安排、落实和督办。

3.各部门确定的联络人为具体工作承办人和创建资料上报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学院创建办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本部门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有效高质量的上报有关创建资料。

附: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联络人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6月30日

上一条:印发《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督导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扫一扫分享本页

COPYRIGHT © 2019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本站支持IPV6

学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ICP备案号:陕ICP备17008249号-1

院办电话:0914-2033818        招生电话:400-860-0112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