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平安校园”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及时传导压力,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任务,尽快完成本部门指标体系,现就开展“平安校园”创建督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导工作范围:人文管理系、机电工程系、护理系、医学系、公共课教学部、附属医院
工作职责:审查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督促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采取走访调研、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深入各部门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创建工作突出问题;按照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安排,督导各部门“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重要隐患及时上报学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1.督导重点:了解掌握各部门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情况,学院党委与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的指标体系分解情况,是否落实到具体人,并切实开展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等。
2.需要准备资料:各部门“平安校园”创建动员部署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相关报道等),“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指标体系分解表,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相关资料。
①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书要求,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拿在手中,明确创建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②各部门要按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精神和6月23日创建工作推进会要求,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倒排创建工作时间表,责任到岗到人,积极完成创建工作。
③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周汇报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创新创建工作载体,按时上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利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