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职教中心、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陕发[2018]4号)和省综治办《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陕综治办字[2018)13号)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稳[2019]2号)和《学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有效为公安和政法机关提供涉及高校的涉黑涉恶等线索,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在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等线索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重点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思路,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摸排: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3.在学院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在学院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5.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6.干扰学院正常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及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7.干扰学院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9.学生陷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非法高利贷以及传销组织等情况,学生遭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讨债情况;
10.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及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1.距离学院50米范围内开设的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暴力、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情况;
3.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易肇享肇祸精神病等特殊群体;
4.校门口及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责任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治安乱点摸排工作。要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线索摸排责任,结合学院实际,找准摸排工作重点,确保摸排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为实施精准打击奠定坚实基础。
(二)抓好宣传引导。学院稳定办要协同宣传统战部,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政策、纪律和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强力举措,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检举揭发各类线索。
(三)畅通举报渠道。学院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914--2992116)和邮箱(5163254 @qq.com)。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自2019年3月起,每月25日前向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办公室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统计情况(详见附件,可另附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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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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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院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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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院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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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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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扰学院正常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及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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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扰学院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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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陷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非法高利贷以及传销组织等情况,学生遭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讨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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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及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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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学院50米范围内开设的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棋牌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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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色情、暴力、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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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桥正人员、吸毒人员、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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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门口及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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