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持续稳定态势,根据省教育厅11月16日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教安办〔2018〕24号)文件要求,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院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学院决定自11月23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和持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监控机制和安全工作体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2.全面排查影响学院稳定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特别是校园欺凌问题、涉生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全面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
3.坚持在每季度排查化解的基础上,强化日常排查、每日汇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登记建档和销号制度,逐件逐人登记编号、建立台账,分类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做到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交办、办结、销号各环节紧密衔接,确保责任可溯。
4.坚持每周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重要紧急情况随时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能即时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要逐一细化方案,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对复杂问题隐患,要实行领导包抓,一事一策,一个班子一套人马,一包到底,确保矛盾问题解决,隐患消除。
5.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学院各类建筑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安全规定。加强对食堂、公寓、实验楼、楼梯、楼道、机房、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足,是否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有效和正常运转,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学生宿舍用电、食堂明火操作、实验实训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定期进行线路检修改造,对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气产品、大功率用电器等问题要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加强教学设备安全管理。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实验室、机房、库房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加强体育运动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止安全性能下降,引发安全事故。
7.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做好夜间查宿、防火、防盗工作,预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加强对公寓内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对管制刀具的排查工作,严防火灾、失窃、楼梯拥挤踩踏和学生打架斗殴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治。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防控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餐饮食品卫生制度和改善学生就餐环境。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的采供渠道、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区管理,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要加强教室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的通风和环境卫生,严密防范结核病、流感等冬季常见疾病的传播扩散。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发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并及时做好反馈和干预工作。
9.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禁管理制度、值班和出入登记制度,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查验制度,加强校园治安巡逻,禁止校外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10.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严防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发生。
11.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各部门要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不适合在学院工作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清退;总务处要认真排查院内商业街客户详细情况,并记录在案。
1.自查自纠阶段(11月23日至12月5日)。按照“系统检查、全面覆盖、重点整治”的思路,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保卫处、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办等部门对学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自查工作要全面细致,不漏死角,不留盲点,责任到人。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加强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析原因,采取有力防措施并及时报告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重大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将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并跟踪督导,直至解除隐患。
2.学院督查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学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回头看”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长效机制。
4.省级抽查(2019年1月1日至1月20日)。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组将对各地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抽查形式,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安全大检查活动由学院安全稳定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活动安排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指出问题,研究具体的整改方案,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大检查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极端重要性,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安全稳定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力度,把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台账。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力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学院将统一协调处理。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师生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保证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师生参加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形成学院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运行机制。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要以这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契机,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积极加强本部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5.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等,组织所属教职工积极学习安全方面的知识,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6.严格考评,认真总结。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化解工作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请各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本月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台账,并于12月26日前报送全年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材料(含活动的有关影像资料),联系人:张志良,联系电话:2992116,电子邮箱:5163254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