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第四幼儿园(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幼儿园)是商洛市委、市政府为缓解城区幼儿教育学位紧张、优化教育资源,由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和商州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按照省级示范园标准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为组建优秀教师团队,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获得省、市、县(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学历可放宽到第一学历为中专学历、最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可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市、县(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 “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5年及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任教工作经历;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分别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个人下载打印《2018年商州区第四幼儿园(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聘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表》,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收取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2018年商州区第四幼儿园(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聘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表》;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4)县(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采取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应聘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其考察考核、聘用资格。
1.获得省、市、县(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直接聘用;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同一称号按省、市、县(区)级别顺序择优聘用),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2.其余人员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3.面试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成绩排序;考核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的,按学前教育专业、学历高的优先。
4.面试考核成绩低于本次面试平均成绩者,不得确定为拟聘对象。
八、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核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体检公告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将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2018年商州区第四幼儿园(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聘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