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掌握院内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总体情况,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两微一端”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全院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进行排查和统一集中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所有以工作或其他服务为内容建立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含教职工个人自发建立的以本院教职工为主要成员的微信群和QQ群),都要集中统一登记备案。按照工作和人员管理归属,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员和群主为直接责任人。
2.各学生团体、学生组织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贴吧论坛(含学生个人自发建立的以本院学生为主要成员的微信群和QQ群)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团委协助配合登记备案并进行管理。
1.认真填写《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备案登记表》,纸质材料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宣传统战部宣传科(同时附电子版)。
2.微信群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集中登记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有变更的,在开通或变更10个工作日内填写《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QQ群管备案登记表》,并进行备案。
3.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追究问责由院纪委、组织人事处依据《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